【示范引领方面】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奖励政策
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组织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入选的县(市、区)按照每个不超过1000万元下达奖补资金,试点实施期第一年拨付50%奖补资金,实施期满考核评价通过后拨付其余50%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入选县(市、区)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实施的“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绿色化改造、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等。
二、申报条件
待定。
三、评定指标
待定。
四、申报流程
待定。
五、承办单位、科室、联系方式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产业政策科 369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