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答字〔2025〕13号(关于《新乡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提升原阳大米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新乡市大米加工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市拥有“原阳大米”金字招牌,资源禀赋优异,是大米加工产业发展最坚实的基础。您提出的问题直指症结,提出的建议站位高远、立足实际,值得我们学习并深化到工作中去。现结合我局部门职能,就推进我市大米加工产业发展向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市大米加工产业基本情况
原阳大米是新乡市最出名的特色农产品之一,曾入选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名录。原阳大米米质晶莹透亮,软筋香甜,香味纯正,营养丰富,口感上佳,是河南省最早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出口创汇的原粮之一,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家级金奖,被列入全国名优特产名录、中原特产名片,有“中国第一米”之称。
新乡市大米加工产业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原阳县、长垣市等地,培育出迪冠农业、黄欣农产品、新原米业等一批重点企业,虽然目前我市大米加工业整体规模有限,但发展势头向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4年大米加工业实现总产值1.5亿元,同比增长13.3%。2025年1-4月实现产值8064万元,同比增长19.5%。
大米深加工领域,我市拥有米多奇、米米佳、万丰食品、寿酒集团、英杰食品、懒人央厨等一批重点企业,范围涵盖休闲食品、酒饮品、速冻食品等细分领域。米多奇核心大单品米饼实现年销量151亿片的骄人成绩,产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并着力塑造“健康”符号,通过添加紫薯、玉米、南瓜、黑米等粗粮谷物,实现米饼食材风味双创新;寿酒集团是省定豫酒“五朵银花”酒企之一,先后开发生产浓香、兼香和儒香型三大类型100余种产品(稻壳调香),形成了“寿酒”“洞藏酒”“文化酒”“百泉春”四大系列,是“河南省十大名酒”“河南老字号”。
二、多措并举推动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区域品牌,做好交流展示
一是开展“中原农谷”食品企业品牌提升工作。配合市政府食安办制定《中原农谷食品企业品牌提升工作方案》,打造“中原农谷”区域品牌,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方案责任分工,对标胖东来标准,制定区域品牌准入标准和考评细则,指导食品企业完成改造提升,提升我市食品制造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我市大米农产品企业、大米深加工企业参与“中原农谷”食品企业认定工作,叫响区域品牌,打造竞争合力。
二是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增加产品曝光度,强化业界交流。支持大米深加工企业参加2025年中国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博览会、第八届上海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第112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河南省现代食品产业产学研对接活动、豫酒产业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座谈会等展览、交流、学习活动,增加我市大米加工相关企业曝光度和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
(二)培育市场主体,扩大产业规模
培育大米加工产业市场主体,延长产业链条,按企业规模梯度培育企业阵列,扩大我市大米加工业在业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合力。一是推进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制定促进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实施方案,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幼苗库”和后备企业培育“种子库”,加快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入库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最高给予奖励20万元。
二是引导培育星级企业,修订《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评定奖励办法》,引导支持企业提质升级,评选年度星级工业企业。帮助米多奇、英杰食品获评“新乡市2025年度星级工业企业”和10万元财政奖励。
三是鼓励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出台《关于印发新乡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梯度培育库,开展申报培训会,指导大米加工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引导产业多向发展
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细分领域支持政策,与现有惠企政策叠加,集中力量在要素保障、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工艺、设备水平,支持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帮助寿酒集团争取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豫酒发展专项68万元。
二是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2024年以来累计帮助黄欣农产品、丰达米业等6家企业争取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120万元。
三是帮助企业争取各类项目、荣誉。帮助英杰食品获评“2023年河南省食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寿酒集团“百泉春-钱袋”“百泉春-地寿”入选河南第三节“吃货节”新春专场“河南好酒”;米多奇获评“中国食品工业发展70年成长型企业”、河南省首批“美豫名品”品牌。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动大米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大米加工产业发展提出的真知灼见,市工信局愿同您一道,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2025年6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