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答字〔2025〕22号(关于《新乡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策并举,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市工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引导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明确方向。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等文件,以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42号),以更好适应技术水平提升、技术指标提高的行业发展趋势,引导企业有序投资、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省、市层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豫政办〔2024〕35号)、《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新政办〔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2025年3月,国办印发《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从完善法规规章、规划规范回收、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作出要求,推动废旧动力电池的安全高效循环利用。
(二)加强培育,示范引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打造示范标杆。近年来,我局多次深入中鑫新材料、科隆电源材料等企业调研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情况,指导企业做好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争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截至目前,科隆电源材料、中鑫新材料、中鑫电池科技等3家企业获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同时,支持我市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提产增效,中鑫新材料“废旧锂电池材料深度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获得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项目资金支持;中鑫新材料获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隆电源材料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智能工厂。
(三)搭建平台,集聚发展。加强载体建设,打造产业特色,推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卫辉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获评河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长垣市资源循环再生园、延津县资源循环再生园区获评省级循环再生工业园,延津县固废循环再生产业集群获评2025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四)加强整顿,规范发展。今年2-3月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废旧电池拆解和梯次利用市场秩序,我市开展了规范整顿废旧电池拆解和梯次利用专项行动,推动废旧电池拆解和梯次利用提质、提效。市工信局分包督导原阳县、平原示范区,按照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对接开展规范整顿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充分吸纳政协委员建议,认真落实《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为目标,引导企业对标对表,规范发展和提标升级。依托科隆电源材料、中鑫新材料等骨干企业,深入企业调研,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6月1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