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答字〔2025〕25号(关于《新乡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段迎超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洞察深刻,直击产业发展痛点,值得我们学习并深化到工作中去,现结合我部门职能,就推进我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对提案做出答复如下:
一、新乡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本情况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作为全市四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0家,上市公司3家,孵育出华兰生物、拓新药业、驼人集团等一大批医药行业龙头企业,产业聚集发展态势不断深化,地区品牌效应持续彰显,初步形成生物技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卫材、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现代中药四大发展领域,拥有血液制品、疫苗、重组蛋白药物、中成药、抗生素、核苷系列化学原料药及制剂近2000个品种规格,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等20大类、近300个品种,医用卫材等特色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达60%,产品领域涵盖广泛,拥有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10家、省级研发平台14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3家,行业研发人员50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相关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100余人,荣获“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河南省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中国医疗耗材之都”称号,是河南省重点布局的生物药产业基地和全国最大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生产基地之一。2024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13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量的的4.7%。
二、多策并举推动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链式发展思维,擘画行业发展蓝图
围绕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紧抓新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两条重点产业链建设,配合链长责任单位落实各产业链培育方案目标任务与工作举措,推动产业链发展壮大。印发《新乡市培育壮大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乡市培育壮大新医药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成立以市领导为链长,市卫健委、医保局为链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围绕华兰生物、拓新药业、佐今明制药等重点企业,发挥生物医药研发平台创新作用,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生物药、化学药、中药向高端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围绕驼人集团、亚都集团、健琪集团等重点企业,依托我市产品数量多、品种全、营销体系强的优势,瞄准巩固卫材产品优势、推动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产品研发、拓展市场营销渠道等方面,推动医疗器械及卫材产业链向高端化、高值化发展。
(二)着力孵育市场主体,培育梯度企业阵列
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紧盯华兰生物、驼人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指导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示范企业,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发展层次。鼓励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出台《关于印发新乡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梯度培育库,开展申报培训会,指导医疗器械及卫材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梯度培育星级企业,修订《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评定奖励办法》,引导支持企业提质升级,评选年度星级工业企业,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推进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制定促进小微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升规入统实施方案,建立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培育“幼苗库”和后备企业培育“种子库”,加快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入库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规模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奖励20万元。
(三)推动政策赋能,引导产业升级
研究制定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细分领域支持政策,与现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培育等惠企政策叠加,集中力量在要素保障、资金奖励、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鼓励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工艺、设备水平,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支持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技术改造,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的2%给予补贴。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四)产品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引领强化信心
聚焦抗病毒、抗肿瘤、糖尿病等临床迫切领域,建成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新乡基地、上海交大新乡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和生命科学产业园、中原智能医学实验室、中原再生医学实验室、平原实验室等一系列高能级创新平台,引导我市医药企业以市场和需求端为导向,加大与医疗系统、科研院所及研发平台等创新研发机构合作力度,构建研发、转化、生产、销售全生命周期的医药体系,力求在生物技术药、高端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加快我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向特色化、高端化、高值化迈进。鼓励企业开展新药研发。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获批上市的新药,对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给与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2类化学药、2-3类生物制品、2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3-4类化学药、3-6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成立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等方式建设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提高中药材种植质量,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省财政对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单个品种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已有注册批件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充研究并取得的补充注册批件的,市(县)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2类、3类医疗器械研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填补我市一项2类产品空白并在我市投产的,给予50万元奖励,每填补我市一项3类产品空白并在我市投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医疗装备研发。对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对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销售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发展提出的真知灼见,市工信局愿与您一道,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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